猫都论坛

<
×

签合同有猫腻?小心被“皮包公司”做局!

时间:2025-07-11 16:39   来源: 猫都论坛   
字号:
010833209/2025-22176 发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机构 猫都论坛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又到一年毕业季,

小伙伴们初入职场

既要懂法更要避坑喔!


求职路上,

警惕“皮包公司”影帝局





“皮包公司”影帝局


小张:收到“XX公司”offer。

老板:“我们月薪1万!但只能签劳务合同,劳务费不能超过5000元,为了帮你合理避税,——这是行业潜规则!”

小张:掏出手机,拨打12333咨询……

老板:顿时尴尬了。



维权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防骗三字经(毕业版)

遇到高薪,别上头;  

收取费用,掉头走;  

查询资质,防李鬼;  

签订合同,看条款;  

留存证据,妥维权;  

权益侵犯,投诉举报不放手!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可向用工行为发生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留存证据直接扫码举报投诉,快捷又方便!

这是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二维码,请记得以下维权方式和途径喔!


(识别下方二维码举报投诉)






编辑/猫都论坛君

来源/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